嘉兴经开区大力度推进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千村(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在去年塘汇街道建立社区慈善帮扶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建设,七月区两办专题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在年内实施全覆盖。 方案中提出工作目标是:在2012年塘汇街道成功创建省级慈善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前,在城南、嘉北、长水三街道建立街道慈善工作总站、社区慈善工作站,年内实现全覆盖,每个社区慈善工作站募集资金基数不少于5万元。根据浙慈文字〔2012〕2号、嘉慈总〔2012〕13号文件评比要求,各街道、社区积极创造条件,向省、市申报优胜单位、慈善社区、先进个人。 方案明确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居民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运用广播、报纸、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宣扬,引导企业主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21日—9月10日前)街道成立社区慈善工作站创建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加强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督促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及时完成,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资金募集活动,强化工作站队伍建设,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3年9月底前)对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及时总结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提高。对创建活动中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并达到浙慈文字〔2012〕2号、嘉慈总〔2012〕13号文件相关评比要求的,积极向上申报省、市级慈善工作站、优胜单位、先进个人。 方案中强调了三点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年初街道社会事业目标考核(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坚持把慈善工作站建设放在社会事业发展重要位置,围绕“到一线去解决问题”这一主线,真抓实干,强化督促和协调,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局面。同时,加强街道慈善工作总站、社区慈善工作站队伍建设。街道慈善工作总站站长一般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站长由民政办主任担任,成员若干。社区慈善工作站一般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成员若干,主任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成人选由党支部提议,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由街道慈善工作总站公布,报开发区(商务区)慈善分会、市慈善总会备案。 2.广泛募集,建立帮扶基金。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发动,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包括企业冠名基金、企业定向捐赠),接受本社区个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社区慈善工作站资金募集活动要在市慈善总会、开发区(商务区)慈善分会、街道慈善工作总站的指导下开展,捐赠接收凭证统一由市慈善总会提供。社区及其他有关联系、结对部门对慈善帮扶基金给予一定的资助。社区集体经济较薄弱的,由市慈善总会、开发区(商务区)慈善分会会同街道慈善工作总站,按嘉慈总〔2012〕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用作帮扶基金的补充。 3.科学管理,有效实施救助。帮扶基金按照“一级法人、三级管理”、“自愿、自募自用”原则,全额归社区慈善工作站所有,但须纳入市慈善总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总会负责安全保值增值,街道慈善工作总站协助市慈善总会、开发区(商务区)慈善分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定期抽查并建立系统的台账、档案材料及三级联动的电子网络平台,社区慈善工作站要深入了解,严格管理,及时救助。帮扶基金主要用于本社区特困家庭日常救助、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家庭应急救助、患重病或其他原因致使生活特别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及与辖区民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公益性事业。帮扶基金使用由社区慈善工作站严格按照社区基金管理办法和救助标准进行,由社区慈善工作站申报、街道慈善工作总站审核、开发区(商务区)慈善分会审批,并向市慈善总会备案。帮扶基金不得移作它用和超支,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