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成就梦想 情暖困难学生
—2015年嘉兴烟草“慈善助学”发放市总会“爱心助学”项目全面启动
5月21日上午,市慈善总会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嘉兴秀水学院举行2015年“嘉兴烟草”慈善助学金发放仪式,烟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陶文宇参加仪式,市总会副会长陈召秀到会作了讲话。仪式上,43名困难家庭学生代表领到了8.7万元的慈善助学金。嘉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多年来积极支持慈善事业、参与慈善助学活动,去年底又捐款50万元用于资助市本级困难家庭的高、中专学生和嘉兴5所高校嘉兴籍贫困在校生。今年有194名学生受益,高、中专贫困生得到了每人2000元的助学款,高校贫困生得到了每人3000元的助学款。这一活动表示市总会今年的慈善助学活动拉开了帷幕。
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市总会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于今年4月制定印发“2015年对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慈善助学金方案,总计投入救助资金120万元。方案明确,2015年度的慈善助学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对市本级今年考上大学、大专的贫困家庭学生,高中、中专(职校)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小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
一、发放时间
1、新考取大学的新生(包括“韩泰”资助的历届生)慈善助学金,在秋季开学前发放。
2、高中、中专(职校)、特殊学校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小学、初中阶段的困难学生慈善助学金在5月底前发放。
二、资助对象
凡嘉兴市本级常住户籍并在市本级高中、中专(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慈善助学金发放对象:
1、 持有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2、 持有嘉兴市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3、 持有嘉兴市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4、 持有嘉兴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5、 凭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的证明,2014年 9月以来,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事故(有责任赔偿的除外)等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各种癌症、尿毒症、各种器官移植、重症肝病、严重心脑疾病等)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类别、标准
1、大学:对2015年度考取各类各地大学的市本级持有“四证”(见本方案第二大点1-4项规定)的困难家庭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符合本方案第二大点第5项规定的市本级困难家庭学生,一次性资助4500元,名额不限。
2、高中、中专(职校)在校困难学生符合本资助条件的,给予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2000元。
3、在嘉兴5所高校(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分院、嘉兴市秀水经济专修学院)的嘉兴籍贫困在校生,给予资助3000元。但已享受县(市、区)慈善资助的,不再享受本会的资助。
4、凡符合救助条件,今年新考取大学(大专)的困难家庭学生按资助类别及标准,经市慈善总会批准后,直接领取助学金。
5、市特殊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小学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600元;符合资助条件的初中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1000元。
6、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小学和初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小学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600元;符合资助条件的初中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1000元。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分会会同社发局直接按程序办理,汇总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四、申请截止日期。高中(中专、职校)困难学生的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20日。新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原则上为8月20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生的申请审批表由各区慈善总会(分会)汇总后,8月22日前交市教育局汇总。